1.制订学校有关实践教学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组织开展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改革,重点推进各院(系)开出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及其质量的提高; 3.根据全校实践教学情况拟定实习经费分配方案,报处长审定后实施;对全校实践教学运行情况协调、检查、总结,保证实践教学质量; 4.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全国及全省组织的数学建模、电子竞赛、机械设计创新大赛、英语竞赛等学科竞赛的组织及协调工作; 5.组织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与实验教学有关的各种报表的呈报工作; 6.组织制订各类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大纲、指导书、质量标准等工作。 |